近期,建设工程所用的钢材、水泥、干粉砂浆等建筑材料价格持续上涨。5月10日,钢材更是突破6000元大关。建材价格上涨,施工单位风险如何承担?
螺纹钢价格
5月10日Myspic螺纹钢绝对价格指数6234.00,日环比上涨8.59%。全国31个主要城市HRB400E(20mm)螺纹钢均价6274元/吨,上涨507元/吨。重点城市:北京6290元/吨,上涨490元/吨;上海6120元/吨,上涨440元/吨;广州6250元/吨,上涨470元/吨;西安6180元/吨,上涨500元/吨。
水泥价格
5月10日水泥价格指数512.48,日环比下降0.2%,全国26个主要城市P.O42.5散装水泥均价468元/吨,较上个交易日下跌2元/吨。重点城市:北京480-500元/吨;上海575-626元/吨;广州540-560元/吨;西安420-430元/吨。
混凝土价格
5月10日混凝土指数463.92,日环比下降0.13%,全国34个主要城市C30现款、非泵均价439元/方,较上个交易日下跌1元/方。重点城市:北京435-455元/方;上海500-520元/方;广州610-630元/方;西安490-510元/方。
砂石价格
5月10日砂石均价114元/吨,日环比持平。全国重点城市主流规格砂石市场报价:上海天然砂159元/吨、机制砂133元/吨、碎石121元/吨;广州天然砂177元/吨、机制砂137元/吨、碎石125元/吨;西安天然砂125元/吨、机制砂105元/吨、碎石100元/吨。
相关规定如下:
一
2019年12月,住建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》,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。
该《办法》明确规定,主要工程材料、设备、人工价格与招标时基期价相比,波动幅度超过合同约定幅度的部分,风险由建设单位承担。
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加强风险管理,合理分担风险。
建设单位承担的风险主要包括:
(一)主要工程材料、设备、人工价格与招标时基期价相比,波动幅度超过合同约定幅度的部分;
(二)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引起的合同价格的变化;
(三)不可预见的地质条件造成的工程费用和工期的变化;
(四)因建设单位原因产生的工程费用和工期的变化;
(五)不可抗力造成的工程费用和工期的变化。
具体风险分担内容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。
鼓励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单位运用保险手段增强防范风险能力。
二
早在2007、2008年,因人工、材料、台班价格出现持续大幅度的涨落,全国多个省份已出台文件,就“合同中未明确或强行约定承包人承担全部风险”的问题作出明确规定,要求发承包双方需签订补充协议,进行价差调整。
在《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)中,有如下规定:
第三条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在政府宏观调控下,由市场竞争形成。
工程发承包计价应当遵循公平、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。
第十三条 发承包双方在确定合同价款时,应当考虑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变化对合同价款的影响。
三
最近几年,多地也分别针对建筑材料价格上涨问题发文,要求切实维护施工企业权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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